【重要公告】1141專門認證,專業抵免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(五)下午4:00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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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請於【成績單】及【學分對照表】上【用螢光筆畫記】並【編號】擬認證之課程後,與本表一併繳交至本中心辦理審核。
二、擬用2門課程認證1門課程時,請寫在同一欄,避免審核人員混亂。
三、經認證過後的表單,請妥善保存,勿遺失,日後申請證書時使用,否則需
重新認證。
四、本表欄位不足請自行增列。
二、擬用2門課程認證1門課程時,請寫在同一欄,避免審核人員混亂。
三、經認證過後的表單,請妥善保存,勿遺失,日後申請證書時使用,否則需
重新認證。
四、本表欄位不足請自行增列。